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(SAMR) 最近与工信部联合推出了名为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——食品和化妆品》的新规定。
据称,这些条例适用于谷物、食用油、调味料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饮料、方便食品、饼干、罐头食品、冷冻饮料、零食、糖果、茶、酒和可可产品等 31 类食品。
化妆品方面,重点强调 16 类产品,包括护发和护肤液体产品、乳液、粉剂、喷雾剂、蜡和牙膏等。
同时,由于受规定限制的其中一个食品类别是“所有其他食品”,其中一个化妆品类别是“所有其他化妆品”,因此这些条例可以说适用于中国几乎所有的食品和化妆品。
市监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副主任陈红军在一份正式声明中表示:“目前的一些主要问题是包装层过多、包装内部空间过大,以及远远超出包装功能基本要求的高成本包装。
“研究表明,目前中国的包装垃圾约占当地生活垃圾的 30% 至 40%,其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造成的,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非常重要,可减少资源和能源浪费、消费者的负担和对环境的影响。”
新法规详细规定了包装中允许的空隙大小、允许的包装层数,以及允许在包装上花费的成本价值要求。
计算方法
所有包装谷物和谷物制品的制造商都不得使用超过三层的包装。
所有其他产品不允许使用超过四层的包装。
至于所有产品的包装中所允许的空隙大小,是根据实际产品的体积来确定的。1g 或 1ml 以下产品的包装中最多允许 85% 或以下的空隙;1g 至 5g 的产品最多允许 70% 的空隙;5g 至 15g 的产品最多允许 60% 的空隙;15g 至 30g 之间的产品允许最多 50% 的空隙;30g 至 50g 的产品最多允许 40% 的空隙;而超过 50 克的产品的盒子或袋子包装中最多允许有 30% 的空隙。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特别规定,企业在产品包装上花费的金额不得超过产品零售价的 20%,但与产品本身直接接触的第一层包装成本可以不计算在内。
该法规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,因此所有食品和化妆品公司在此之前都必须采取相关过渡措施。